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7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QAA2B0012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桥控股”)关于募集资
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宏桥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
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宏桥控股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桥控股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桥控股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QAA2B0012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宏桥控股”)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
发 行 费 用 13,801,241.8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 3,391,241.8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注:2) 235,859,627.11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出本金余额 349,98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4,985,180.44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0,725,093.7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26,069,404.09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1: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包含增值
税 589,245.28 元)后的金额。
注 2: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 589,245.28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银
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
宏桥控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222148944542 款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 10
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利用回收铝年产 10 万吨高
邹平宏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209148941550
精铝深加工项目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
宏桥控股 817690001421005802 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州分行营业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现金管理部分资金)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宏桥控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222148944542 募集资金专户 225,558,922.51
邹平宏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209148941550 募集资金专户 510,481.58
合计 226,069,404.09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4 亿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年度,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
期归还信息如下:
收益 是否
产品名
签约方(受托方) 币种 本金(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万 已收
称
元) 回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8,998.00 2024-8-1 2025-2-7 131.15 是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4,900.00 2024-8-28 2025-2-24 71.53 是
行营业部 存款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5,100.00 2024-8-28 2025-2-26 30.52 是
行营业部 存款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3,000.00 2024-11-28 2025-5-27 41.42 是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人民币 18,000.00 2024-12-27 2025-6-25 248.55 是
股份有限公司滨 存款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收益 是否
产品名
签约方(受托方) 币种 本金(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万 已收
称
元) 回
州分行营业部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8,998.00 2025-2-8 2025-8-4 122.18 是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4,900.00 2025-2-28 2025-8-1 17.37 是
行营业部 存款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5,100.00 2025-2-28 2025-8-4 69.32 是
行营业部 存款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3,000.00 2025-5-28 2025-8-4 15.37 是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18,000.00 2025-6-26 2025-8-4 38.47 是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20,000.00 2025-8-26 2026-2-25 - 否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9,998.00 2025-8-30 2025-11-28 50.54 是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2,450.00 2025-9-1 2025-11-26 3.41 是
行营业部 存款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2,550.00 2025-9-4 2025-11-28 15.86 是
行营业部 存款
威海市商业银行
结构性
股份有限公司滨 人民币 9,998.00 2025-11-29 2026-2-27 - 否
存款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2,450.00 2025-12-1 2026-3-6 - 否
行营业部 存款
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
人民币 2,550.00 2025-12-2 2026-3-4 - 否
行营业部 存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本
金)为 34,998.00 万元。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途变更为实施募投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下属公
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公告。
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利用回收铝年产 10 万吨高铝深加工项目”预期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3,937.47 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1,500,000
元,审计验资费 943,396.20 元,律师费 1,132,075.47 元,材料制作费 10,377.36 元,证券登记费 198,088.44 元。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3,783,937.47 元(不含
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募集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自 2023 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国内铝加工行业终端需求新订单恢复较为缓慢,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
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