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
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剑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9 年。法学博士后,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生导师;199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5 月至
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 参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姓名 次数 数 议
刘剑
文
出席股东会次数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目
标与规划。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重大资
产重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
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
科学。
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及
时关注“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互动平台中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
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不断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现场了解,除此之外还亲临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
实地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共计15天;此外还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
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1)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
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规章制度要求重点关注的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募集
资金管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
论后最终发表审核意见。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监管方向,增强
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和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因任
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借此感谢各位股东、公司管理人员对我的信
任,预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刘剑文:jianwenliu@vip.sina.com。
独立董事:刘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