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6-00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
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84,000 万
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31,000 万
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
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 万元,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
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信租”)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
昇升”)、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点云”)和天津信租签订的《三
方协议》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吉安昇升、
点点云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累计为吉安昇升、点点云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
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吉安昇升系公司全资公司点点云的全资公司,吉安昇升系公司全资
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9-30(未经审计) 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7,685,538.86 1,629,693,605.24
负债总额 1,653,206,800.72 1,605,547,944.74
净资产 44,478,738.14 24,145,660.50
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146,585.11 136,341,174.50
利润总额 30,852,512.61 11,611,871.14
净利润 20,333,077.64 9,608,457.74
(二)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主申报)
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点点云系公司与公司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的合资公司,东方日升持股 99%,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
点点云系公司全资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9-30(未经审计) 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75,666,873.38 6,450,009,555.32
负债总额 4,002,125,843.20 6,113,820,512.76
净资产 373,541,030.18 336,189,042.56
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71,887,050.26 2,516,306,402.63
利润总额 53,165,211.33 191,495,473.96
净利润 37,351,987.62 169,745,436.61
三、合同基本情况
CITICFL-HYGF-RS-2025-JASS-BZA)(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吉安昇升、点点
云签订的《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为:CITICFL-HYGF-RS-2025-JASS-7000W)和
《 户 用 分 布 式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租 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为 :
CITICFL-HYGF-RS-2025-JASS)
(以下合并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前息(如有)、预付
租赁成本(如有)、租金及相应的增值税(如有)、提前还款补偿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押金、留购价款、保管费(如有)和实现债权、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保全担
保费、仓储费、拆装费、运输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税费)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及承租人股权未按
三方协议约定股转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股权有效
股转至债权人指定的户用基金之日。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
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被担保债
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各方当事人协议延长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
同意的,则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
保)为 2,276,775.39 万元人民币(以 2026 年 3 月 20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52.83%和 198.03%;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为 664,768.40
万元人民币(以 2026 年 3 月 20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
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3%和 57.8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