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
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外部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执行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
审计事项、审计核查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
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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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