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6-0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9:15-15:00。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4 人,代表股份
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87,506,0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10,581,9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206%。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16,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88%,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 407,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92%;弃权 2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27%;反对 407,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661%;弃权 2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2%。
关联股东洪伟艺、厦门市中安九一九科技有限公司、洪清泉、洪俊龙回避表
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