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 建发合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炳艺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1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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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黄炳艺)
  本人作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炳艺: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博
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美国罗格斯大学访问学
者。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科学学报》等杂志
匿名审稿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厦门市
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高层次 B 类人才。黄炳艺先生同时兼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勤勉义务:
  股东会:应出席 3 次股东会会议,均亲自到场听取股东意见,无缺席情况。
董事会:应出席 5 次董事会会议,全部按时现场参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或弃权。审计委员会:应出席 5 次会议,均按时现场参与,审议议案全票赞
成,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 1 次会议,均按时现场参与,审议议案
全票赞成,无异议。战略委员会:应出席 1 次会议,均按时现场参与,审议议案
全票赞成,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 3 次会议,均按时现场参与,审
议议案全票赞成,无异议。
  (二)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完整审批流程。本人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切实维护公司治理规范与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听取年审
会计师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及风险识别事项的说明,并
提出相关交流意见。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内幕信
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专门委
员会、日常工作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强调按照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要求,高质量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持续优化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计沟通会等。会前本人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就财务报告真实性、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对外担保合规性等重点事项进行核查;会中依法合规发表意见,对公司管理层及
年审机构提出质询并形成书面记录;会后持续跟踪决议落实情况,就发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建议,确保会议决策程序合规、结果公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修订的专题研讨会和“十五五”战略规划行动学习会。同时,为深入了解公司项
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杭州项目现场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考察
项目进展、听取业务汇报、与项目团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杭州区域项目
运营、市场开拓、营商环境等情况。本人认为,杭州作为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
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与发展潜力,与公司业务布局具有较高契合度,基于此建议
公司以杭州区域项目为重要支点,进一步深耕长三角市场,在严格遵守相关监管
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与控股股东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充分整合双方资源优势,积
极拓展优质项目资源,持续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份额与行业影响力,为公司可
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
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先后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审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较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模预计将有所增加,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公司先
后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与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
  公司先后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计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本项交易可有效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本人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可为公司生产经营提
供融资保障,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且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包括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
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由审计
委员会承接监事会部分职责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提升了监督效率,可以保
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此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信息的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七)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被提名的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均符合职务的
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管职责的能力及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管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同时,候选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
任职条件。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
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方案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标准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战略情况
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研判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四好”建设、城市更新、
交通强国、新兴产业与智能化升级等政策导向,系统梳理政策要点与行业趋势的
内在关联,为公司新一轮战略制定筑牢基础。通过本次研讨,本人明晰公司业务
发展与国家及行业政策的契合点,相较于以往规划,本轮战略更突出过程赋能与
共识共建,既关注规模增长,更注重能力构建与业务重构,聚焦服务“四好”建
设、参与城市更新、助力交通强国等领域打造差异化优势,通过数字化、智能化
升级推动业务创新与管理提质,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筑牢系统支撑。本人认为,
近年来公司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实现业务高效协同与整体发展,营收规模稳
步增长,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作为厦门上市国企,公司深化与中央及地方国企
战略合作,通过资源互换、联合投标等方式突破区域市场壁垒,核心区域市场份
额持续提升,为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基础。未来,建议公司持续紧跟国家政策导
向,推动相关产业扩容升级,同时积极探索出海机会,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提
升国际竞争力。
  (十)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
规范运作与合规经营,本人持续注重提升专业履职能力,通过积极参加监管部门
及公司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 年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与履职”专题培训
以及公司举办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专
题培训等。同时,本人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更新变化,
不断提升自身在公司治理、财务分析和风险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素养,切实增强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能够更为精
准、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或重点关注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应持续关注并积极应对行业变革与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高
度重视行业发展趋势和新兴市场需求。在此基础上,公司应进一步制定清晰、前
瞻且可执行的战略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创新能力,提升运营效率,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需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在动态竞
争环境中保持并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
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
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公司的业务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
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为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做出应有的贡献。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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