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更正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18: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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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6-02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于
                                           (公
告编号:2025-037),公司在定向增发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已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补充,
具体更正、补充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概要”—“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3、上市公司存在盈利改善和资金补充压力”:
  更正前:
  公司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毛利率分别为 15.21%、15.78%和 13.58%,
归母净利率分别为 0.41%、0.64%和-1.14%%,总体利润率呈下降趋势。
  更正后:
  公司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毛利率分别为 15.21%、15.78%和 13.58%,
归母净利率分别为 0.41%、0.64%和-1.14%,总体利润率呈下降趋势。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概要”—“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更正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更正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的内容摘要”—“四、认购方式、认购价款及认购资金来源”:
  更正前:
  更正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更正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11,999,997.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更正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11,999,997.2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风险说明”—“四、业绩亏损风险”:
  更正前: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拓展公司、四川特驱及汪辉武先生对上市公
司现有业务的业绩进行承诺,在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年业绩承诺期内,
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每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值为准)均为正数。如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准)均为负,则拓展公司、
四川特驱及汪辉武先生应在当年度审计报告出 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
公司补偿差额。
  更正后: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拓展公司、四川特驱及汪辉武先生对上市公
司现有业务的业绩进行承诺(以下甲方代指拓展公司、四川特驱,乙方代指安徽
澜石,丙方代指汪辉武):
  “7.6 甲方及丙方承诺,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定义详见第 10.1 条)在
板块在前述期间内每年的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则甲方及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应在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借款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经
营性现金流差额。待经营性现金流为正数后,上市公司再归还前述借款。”
  “10.1 甲方及丙方同意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农机连锁
销售服务板块、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板块,以下简称现有业务板块)的业绩进
行承诺,承诺期间为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甲方
及丙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高值为准)三年累计为正数。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数据为准,非经常性损益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界定。如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业绩承诺期三年内累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高值为准)为负的,
则甲方及丙方应在业绩承诺期满的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净利润差额。
  甲方及丙方的业绩补偿,乙方须确保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如未满足任意一项
先决条件,则甲方及丙方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1)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管理团队由丙方全权负责组建,人员不调整
(丙方调整的除外),且管理团队具备独立决策能力,不受乙方干预,能够依据
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势自主、有效地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2)乙方应确保上市公司资金状况良好,乙方应保证并支持上市公司通过
自身的融资能力,持续保证上市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和用信额度。如现
有业务板块有资金需要的,乙方应确保上市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和用信
额度达到历史最高值的水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其他内容
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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