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化
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新增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
的融资本金担保额度。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东粤化学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青岛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粤化学的担保余额为 9.20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对东粤化学的担保余额为 9.70 亿元,对东粤化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30 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
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5,569.4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 199,371.60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5%。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