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00: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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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中兴华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兴华在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
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
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
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拟聘任本所上
市公司属于房地产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先后签署了上市公司天正电气及挂牌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旭光,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和新三板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多次参与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年报审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注册会计师,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多年来
一直从事 IPO、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提供
年报主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执业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
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
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              事由及处理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类型                处罚情况
                                          针对函证程序执
                                          出具警示函
                                全国中小企业股   针对函证程序执
                                  责任公司    出具警示函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
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的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2025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质量管理水平
  中兴华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
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
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质量管理缺陷识别
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技术标准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技术标准
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相关底稿。审计业务复核核对表中需记
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
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
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
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
审计报告的适当性。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
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
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
客观、公正。
  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
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
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
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
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没有在项目质
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中兴华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
成了中兴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
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
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
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中兴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
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并全面配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满
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
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
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
务的支持。
  (四)信息安全管理
  中兴华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中兴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
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
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
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兴华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截至
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五、总结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华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
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从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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