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1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本次担
是否在前
的担保余额 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期预计额
(不含本次担 有反担
度内
保金额) 保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万元 0.00 万元 是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无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
素)与徽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
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和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
别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肥炭素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99.99%
司持股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99%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0.01%
法定代表人 马之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149231501U
成立时间 1989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648 号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896.79 78,968.2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3,573.45 31,939.87
资产净额 46,323.34 47,028.39
营业收入 18,190.95 21,230.97
净利润 -640.74 -2,554.5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甲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
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
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元
(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与授信
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
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0%,其中: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
为 5 亿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反担保的 4 亿元包含在上
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 6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 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1%。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