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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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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A C CAC专字[2026]0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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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
础上我们对国旅联合编制的《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国旅联合管理层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
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
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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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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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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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国旅联合2025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国旅联合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适用于其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国旅联合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核查意见
应当与CAC审字[2026]0486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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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仅用于报告出具及投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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