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的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
及业务发展所需,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
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2026 年 3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新
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基础上,公司新增对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5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币种的担
保额度。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50.55 亿元。
其中经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雷克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雷克沙”)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批的预计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
(亿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 深圳雷克沙 100% 108.49% 5.00 7.73% 否
注: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6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因深圳雷克沙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深圳雷克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主债权本
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深圳雷克沙提供的担保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 经审批的担 剩余可用 是否
被担 最近一期 占公司最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持股比 保额度预计 担保额度 关联
保方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例 (亿元) (亿元) 担保
率 资产比例 (亿元) (亿元)
深圳雷
公司 100% 108.49% 5.00 7.73% 3.00 5.00 - 否
克沙
注:1、表格中所提及最近一期数据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雷克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 T1 写
注册地
字楼 401、402、403、404
法定代表人 蔡丽江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软硬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
成电路设计、研发与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
主营业务 易;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
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是: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
股东构成 3,000.0000 1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000 100.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公司全资子公司
系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
否
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114,561.18 54,796.51
负债总额 127,465.01 59,451.4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500.82 -
流动负债总额 126,763.81 58,555.7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2,903.83 -4,654.96
营业收入 124,385.51 77,542.67
利润总额 -9,026.38 -9,844.18
净利润 -8,885.95 -7,790.05
备注: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
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虽然深圳雷克沙未提供
反担保,但其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其不提供反担保的
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50.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2.80%。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4.95 亿元(涉及外币的,
则按照国家外汇局网站公布的 2026 年 3 月 19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0.42%,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
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