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情况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
事前审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计划预审情况,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年报审
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
审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年审工作进度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按时按质
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理层的汇报、审阅审计团队提交的审计资料和沟通文件等方式,对审计程序、审
计证据、审计结论的恰当性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其存在有失客观、独立的情况。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
度财务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按时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畅通、有效的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清晰地汇报,并就关键判断和
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
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