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专项审核说明。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
要求,现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评估
经评估,在本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
组人员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
济利益,也未在公司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未
有在公司任职的情况,审计项目组人员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向公司提供禁止提供的非鉴证服务。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经评估,本次年报审计工作事务所能够选派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勤勉尽责、
专业胜任且熟悉类似行业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人
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
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
(一)审计工作计划评估
经评估,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
略和具体的审计方案和计划,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审计组负责人
对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本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向公司治
理层进行了汇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职对公司年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确保了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估
经评估,审计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实施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控制性测
试审计程序中,审计组执行了内部控制和穿行测试程序,获得了内部控制有效运
行的审计证据;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
程序,对往来账项、货币资金、贷款等进行分析、检查、函证,搜集审计证据,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与此同时,对纳入合并的结
构化主体也按相关的审计程序实施了审计。为公司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
定等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三)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评估意见经评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详细制定审计计划并基
本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认真搜集审计
证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应调整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已取得适
当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信息安全管理评估
公司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
要求,规定了保密内容、范围、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能
够遵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安全要求,承担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信息予以保密。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
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
沟通;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年
报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