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
旅联合”)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
所”)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三、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预算与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中审华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
引》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
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经审计,中审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旅联合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公司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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