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对北京钢研高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钢研高纳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琪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思航 联系电话:010-5683933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思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3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资料;查看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三会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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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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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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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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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
况和发展规划,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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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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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如适用)
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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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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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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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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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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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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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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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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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告内容;查阅历次三会资料;检查披露事项与实
际情况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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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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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
关规定;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等资料; (3)查阅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事项的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4)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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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形
现场检查报告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
金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2)访谈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等资
料;(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4)查阅往来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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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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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上述方面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琪 吴思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