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洪德)
本人刘洪德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洪德,1960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
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铸造厂技术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副总
经理,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航科工汽车事业部副部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
务、企业文化部部长、工会常务副主席、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中航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
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智慧城市科
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刘洪德 9 9 0 0 5 5
报告期内,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充分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并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月 22 日 薪酬
公司领导班子 2024 年度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月 04 日 励薪酬兑现、领导班子 2025 年年度考核指标、
领导班子 2025-2027 任期考核指标
月 22 日 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
月 24 日 更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月 22 日
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公司转让参股
月 22 日 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公司转让参股子
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易
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关联方
月 22 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公
司变更为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
公司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月 21 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格、领导班子考核及薪酬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
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了交流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介绍年报
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有效沟通,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有关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
中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沟通交流,关注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就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着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
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岛新力通”)及平度南村生产基地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调研,就青岛新力通及平度
南村生产基地的市场环境、未来计划、战略规划提出意见,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
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上
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及时了解行业动态,
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并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
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详细地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董事
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公正
的审议并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
专业、客观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等要求勤勉、忠实、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
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
提高管理层的运营水平,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洪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