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西域旅
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许新强先生、林素女士、王永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
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