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飞龙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鉴于
飞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飞龙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31 号文《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同意飞龙股份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50,213,544.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4,074,07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53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飞龙
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计入“股本”人民币 74,074,07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飞龙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2023 年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飞龙股份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0 年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14 年 9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2022 年 7 月 25 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修订,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飞龙股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与中金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飞龙股
份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
飞龙”)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支行及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
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
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飞龙股份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中金公司于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770,935,826.60 元汇入飞龙股份募集资金专户。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类型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峡县白羽南路支行
小计 9,967,884.6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
支行
小计 180,000,000.00 -
总计 189,967,884.6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595,303,534.50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
必要、合理的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杨 曦 方 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874.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77.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530.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额 的效益 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品项目
限公司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 否 28,600.00 28,600.00 6,059.37 20,367.45 71.21% 1,341.73 否 否
泵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8,000.00 76,874.45 11,977.98 59,530.35 77.4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78,000.00 76,874.45 11,977.98 59,530.35 77.44% - 1,800.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1、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及战略规划,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再次进行调整,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主要原因为:
①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格局持续优化,下游行业价格竞争态势加剧,为保障项目投资回报率,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了
科学适配;
②本次两个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子水泵总成装配线、定子总成装配线、定子注塑生产线、转子注塑生产线、温控阀生产线、热管理集成模块生产线
等设备的定制、安装和调试。鉴于单一产线完成安装后即可具备投产条件,公司基于下游市场需求趋势及订单交付规划,采取分阶段投产模式,合理控制
生产成本,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期固定成本摊销压力较大以及行业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盈利水平尚未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及调整部分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中一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的实施地
点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空路 318 号。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芜湖飞龙与重庆飞龙终止《产线设备租赁协议》,将该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迁回芜湖飞龙,供芜湖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龙继续使用。该产线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芜湖飞龙所在地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36 号;
况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求,紧密契合新兴领域方向,进一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设备,其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调整为
全资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59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经芜湖市鸠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批
准立项;年产 560 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经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以上项目经飞龙股份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飞龙股份利用自
情况
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 133,744,017.57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97,239.69
元,置换金额合计 134,441,257.2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6,600.00 万元,期末均已到期赎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授权额度,2025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 4,733,562.43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996.79 万元,其中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人民币 18,996.79 万元。另,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8,000.00 万元认购结构性存款,相关银行于 2026 年 1 月 5 日确认并起息,起息日之前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理财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或其他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