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20 号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半导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微半导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微半导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微半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
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微半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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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微半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中微半导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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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30.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4,418.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409.26 万元
(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 98,200,566.04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2,947.8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1,65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3-7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1,650.09
项目投入 B1 32,262.97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B2 96,0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B3 3,045.00
利息收入净额 B4 6,4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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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22,296.42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C2 14,288.23
本期发生额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C3
利息收入净额 C4 2,140.60
项目投入 D1=B1+C1 54,559.39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D2=B2+C2 110,288.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D3=B3+C3 3,045.00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4 8,544.1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2,301.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366.52
差异 G=E-F -64.94
注:差异 64.94 万元构成为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 64.94 万元,系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
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分别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鹏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
司(系中微半导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微芯成”)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四川中微芯成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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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桃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四川中微芯成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及四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 1 个证
券收益凭证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支行 682998899 1,436,700.24
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337130100100477025 5,540,634.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8110301012800642317 14,113.28
证券收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8110301012800642317 60,000,000.00 凭证[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 443066450013006292252 5,465,808.40
结构性存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 443066450013006292252 40,000,000.00
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 结构性存
支行 款[注 2]
浦发银行深圳西乡支行 79460078801900001002 170.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 结构性存
支行 款[注 3]
合 计 223,665,165.52
[注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户 8110301012800642317 中 6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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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实际已打入广发证券的 5406319900200 账号购买收益凭证
[注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账户 688886696 中 40,000,000.00 元实际
已打入该银行的 724200506 账号购买结构性存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
行账户 688886696 中 40,000,000.00 元实际已打入该银行的 724206321 账号购买结构性
存款
[注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账户 656558899 中 23,000,000.00 元实际
已打入该银行的 724090725 账号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发布了《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余额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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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0.86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4 年 7 月 24 日,公
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506,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24.77 元/股,最低价为 16.35 元/股,回购均价为 20.2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为 30,447,268.11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剩余资金留存在证券回购股份专用账
户中。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240.06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上述剩余资金留存在证券回购股份
专用账户中本期已不属于募集资金范围。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
议案》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IPO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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