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国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9 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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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顾国兴,1957 年 12 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原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副院长。1982 年 1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原子核物理专业;1982 年 2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工作,从事核工程研究设计,先后任助理工程师,工
程师,1992 年破格提升为高级工程师;1993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上海核工程
研究设计院工作,从事核电工程研究设计,1994 年破格提升为正高级工程师;
核电工程项目的设计及管理;2008 年至 2018 年在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主持国
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管理工作,完成多个课题的研发并通过国家验收;2018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专家委专家。2023 年 3 月至今任久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
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
况。主动了解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策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公司 2025 年
度经营计划的议案,积极履行委员职责,为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建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重点关注公
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主动了解最新监管政策,深化对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
理解,提升对公司经营运作的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认真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
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本人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
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经
营情况及相关人员的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因素,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本次同步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各项决策,对审议议案进行
审慎研究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与公司各方保持充分沟通,助力公司稳健经营
与规范运作。本人依托自身专业背景,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履职规范,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经验,为公司经
营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助力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顾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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