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
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
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
将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个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9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宋晓科、华金秋及
吴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5名董事,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我和宋晓科,占
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
质及能力,选任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在所
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如下:
孙晓岭,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具有注
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8月至今,任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5年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
勉义务。本人在报告期内就任期间,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及3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孙晓岭 5 5 0 0 3
此外,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的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战略委
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及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参与专门
委员会审议公司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
挥我的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
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联系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规范运作、管理状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参与了对公司章程修改的会议,
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确保公司章程更加贴合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参与现场
沟通了解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安排、资金保障及合规性,确保分红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及股东利益;此外,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正式进驻公司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现场沟通会, 旨在了解审计
机构的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事项及潜在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
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沟通交流,及时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积极征求我的意见,公司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
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我参与现场沟通会,旨在了解审计机构的工作安
排、重点关注事项及潜在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会股东汇报相关议题并进行交流沟通,并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
题进行沟通,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五)其他交流情况
身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十分关注公司在内部审计控制方
面的相关问题。基于及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过往经验,本人向相关部门和高管提
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和想法,通过充分交流,以期能在管理、内控等方面为公司
有所帮助,并在必要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向董事会报告和沟通审计委员会会
议的内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高度重视我的建议。并且积极为公司开展
股权激励事宜、回购股份、现金分红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建言献
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
公司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运作的规
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偶发业务往来属
于常规经营业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
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保证了公司规范治理和各项业务活动安全高效运行,经营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并且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建立
和完善内控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经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能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
责,独立、客观、公正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LIUZEYU先生、李
振华先生、陈晓先生、龙卫先生、陈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振华先生为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提名宋晓科先生、孙晓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各项工作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
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
立判断,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我将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晓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