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0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年度的审计
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
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
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
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
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行芳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洪祥昀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友彬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
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本期 2026 年审计收费 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 万元。
上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
础,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自受聘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
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
的指导作用,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其
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