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1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师人数为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人。
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
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
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信永中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