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飞龙股份”)2025 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31 号文《关于同意飞龙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同意飞龙股份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50,213,544.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向 特 定 投 资 者 发 行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月 5 日,飞龙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大写:人民币
柒亿柒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贰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 11,255,485.24 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伍万伍仟肆佰捌拾伍元贰角肆分),
飞龙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744,513.98 元(大写:人民币柒亿陆
仟 捌 佰 柒拾肆 万 肆仟伍 佰壹 拾叁 元玖 角捌分),其中 计入“股本 ”人民币
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94,670,439.98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玖仟肆佰陆拾
柒万零肆佰叁拾玖元玖角捌分)。
截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2023 年 9
月 6 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合计 134,441,257.26 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3]0015564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303,534.50
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9,999,999.22
减:发行费用 11,255,485.2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68,744,513.9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5,303,534.50
其中: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133,744,017.57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41,779,717.09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9,779,799.84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6,526,905.21
减: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 -
募集资金余额 189,967,884.6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飞龙”)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支行及保荐机构
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中金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
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类型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峡县白羽南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
行
小计 9,967,884.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峡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峡支行
小计 180,000,000.00
总计 189,967,884.69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595,303,534.50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
金 18,000.00 万元认购结构性存款,相关银行于 2026 年 1 月 5 日确认并起息,
起息日之前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理财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
必要、合理的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6,874.45 11,977.98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9,530.3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限公司年产 560 万只新
否 27,149.00 27,149.00 5,918.61 18,037.45 66.44% 2026-6-30 458.43 否 否
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
品项目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否 28,600.00 28,600.00 6,059.37 20,367.45 71.21% 2026-6-30 1,341.73 否 否
泵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8,000.00 76,874.45 11,977.98 59,530.35 77.4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78,000.00 76,874.45 11,977.98 59,530.35 77.44% —— 1,800.16 —— ——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上述两个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进行调整,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主要原因为:
①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格局持续优化,下游行业价格竞争态势加剧,为保障项目投资回报率,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对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投资节奏进行了科学适配;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②本次两个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子水泵总成装配线、定子总成装配线、定子注塑生产线、转子注塑生产线、温控阀生产线、热管理
具体项目)
集成模块生产线等设备的定制、安装和调试。鉴于单一产线完成安装后即可具备投产条件,公司基于下游市场需求趋势及订单交付规划,
采取分阶段投产模式,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尚处于爬坡期、前期固定成本摊销压力较大以及行业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盈利水平尚未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中一
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空路 318 号。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芜湖飞龙与重庆飞龙终止《产线设备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赁协议》,将该条电子水泵精益装配线迁回芜湖飞龙,供芜湖飞龙继续使用。该产线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芜湖飞龙所在地一安徽省芜湖市
地点变更情况 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36 号;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求,紧密
契合新兴领域方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设备,其实施主体由全资子
公司芜湖飞龙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 259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年产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经芜湖市鸠江区经济和
信息化局备案批准立项;年产 560 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经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准立项。以上项目经飞龙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
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飞龙股份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
投资额 133,744,017.57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97,239.69 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 134,441,257.2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情况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6,600.00 万元,期末均已到期赎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2025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 4,733,562.43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996.79 万元,其中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人民币 18,996.79 万元。另 2025 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式存放于理财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