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机械: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9 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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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拟与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合作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
务,由华融租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
     在公司拟与华融租赁开展的合作中,客户与华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公司为客户与华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回购担保责任,如承租人未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公司履行垫付及回购义务。公司拟与华融租赁签署《融
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有效期一年,自双
方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次华融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由公司对最高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8.79%。
     与华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服务的商务合作条件,均以具体合同文件为准。
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合作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租赁服务商有权单方调整授信额
度和有效期限,到期未使用完毕的额度,不再予以保留。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融资风险,同时为了企业经营更加稳健,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授信
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     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谢存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
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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