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嘉拓”)
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7,000 万元
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4,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事宜,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嘉拓提供担保 7,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广
东嘉拓提供担保 104,000 万元。2026 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广东嘉
拓提供担保 19,000 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 80,000
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
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 》《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 报》以及 上海证券 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广东嘉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嘉拓智能 71.54%股权,嘉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拓智能持有广东嘉拓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邱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83MA56YB39XA
成立时间 2021 年 8 月 11 日
注册地 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莲深路 50 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械
设备安装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
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6,186.75
负债总额 278,940.0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7,246.67
营业收入 223,702.83
净利润 8,422.00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
债务人 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 7,000 万元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保证范围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保证期间 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广东嘉拓经营对流动资金借款的需要,保障其
发展所需的运营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孙
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
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 80,000
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
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 》《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 报》以及 上海证券 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
总额为 176.21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86.24%。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