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 皖维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9 17: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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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
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共有
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天健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总
额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结合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
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
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在
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
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新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后经 2025 年 3 月 17 日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2025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天健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
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
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
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
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资产减
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员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
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
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
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
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曹崇延(签字):
毛献伟(签字):
张大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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