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黄江东)
本人黄江东,作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中
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
中,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独立、
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举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委员。
本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员会会议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 5 3 - 2
董事会 11 10 - 1
审计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各项会议的会前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为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
一项议案,充分发挥本人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审慎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并在表决时独立、
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与外部审计师的见面沟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进场审计公司 2024 年年报之前,本人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范围,同时在其进场前,审阅了由公司提供的初步财务数据。在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再一次与之沟通,并在董事会上对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出
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亦未有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5 年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
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或
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对重大事项进展、
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的汇报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通过
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真实、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
营管理情况。2025 年 6 月 11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了解
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等方面有关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和进行沟通,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详细的
答复和说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亦十分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
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此,本人深表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通过公司于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两项《关于与关
联方签署<科技研发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远期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蒸汽销售合同>的议案》、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签订《产
品互供及销售服务框架协议》(2026-2028 年)及该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与中
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2026-2028 年)及该协议项下有关
持续关联交易、与中石化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6-2028 年)及该协议项
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
《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仓储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合同>的议案》
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上
述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且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重大风险
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信息及其披露予以审核,并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本
人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人听取了
公司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审核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手册》(2025 年版)等,积极参与探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合规管理及财务报告事宜,并认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聘毕马威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相关事项。本人对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并核
查了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前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境
内外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简称“《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汇编 202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石化”或“公司”)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聘任、解聘及其薪酬情况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职责,审议通过了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总
经理候选人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议通过了《2025 年继续沿用公司的薪酬政策》、《关于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审核
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聘任及其薪酬等事项,积极向董事会提供
建议,未发现其中存在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亦未发现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谨慎、认真、勤勉地
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围绕“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积
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积极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