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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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1190 号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石化”)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签发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上海石化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
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上海石化编制了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汇总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上海石化管理层的责
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注意到
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上海石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
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
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根据我们所执行的程序,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
上海石化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上海石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
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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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第 1 页,共 2 页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附件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下表列示了 2025 年度本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每日最高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存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合计存入金额 合计取出金额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 最终控股公司下
无 0.25%-1.15% - 10,388,945.87 10,388,945.87 -
公司 属子公司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合计贷款金额 合计还款金额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 最终控股公司下
- / - - - -
公司 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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