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的要求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
香港”)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本公司与其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
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对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本公司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营业收入扣
除事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鉴
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毕马威香港已经按照本公司与其签订的 2025 年度审计
业务约定书,遵循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对本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持续关连
交易执行了相关的鉴证工作,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及
毕马威香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作为
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在
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并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其他
专项审核和鉴证工作。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