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存货的实际流转情况,
精确核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及库存存货的价值,使财务信息更具相关性和可靠性,
具备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