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9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
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韩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前通过公司钉钉系统通知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7.7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同意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53,884,000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99.04%;反对 0
份;弃权 1,489,200 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萍、韩莉、熊波、徐群辉、聂晓玲为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
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郑萍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韩莉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二
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
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45,072,900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不含回避表决份额)
的 100.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被提名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5 名持有人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萍女士为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利;
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关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53,884,000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99.04%;反对 0
份;弃权 1,489,200 份。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