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
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发行人”)的联席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 号)核准,邮储银
行于 2021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 5,405,405,405 股 A 股普通股股票。该次 A 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本总数增至 92,383,967,605 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邮储银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将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邮储银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限售股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发行人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340 号)核准,邮储银行于 2023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 6,777,108,433
股 A 股 普通股股票。该次 A 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本总数增至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0 号)同意,邮储银行于 2025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本总数增至 120,095,053,492 股。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邮储银行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限售承诺或安排
邮政集团在认购邮储银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邮政集团自认购股份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
股份。邮政集团所认购股份因邮储银行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相关监管机构对认购股份限售期、转让股份及受让
方的股东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限售承诺或安排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邮政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
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占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 通数量占邮 剩余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邮储银行总股
(股) 量(股) 储银行总股 (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邮储银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流通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流通后
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33,116,491,292 -5,405,405,405 27,711,085,887
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86,978,562,200 +5,405,405,405 92,383,967,605
股份总额 120,095,053,492 - 120,095,053,49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邮政集团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关于邮储银行 2021 年非公
开发行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则等规定;邮储银行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邮储银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窑 王 鑫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文丛 胡张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