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富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信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34,435.66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0,757.47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3 月 29 日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 号)同意,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1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44,356,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
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 36,781,931.54 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307,574,668.46 元。上述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500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前为 50,290.88 万元,根据公司实际
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57.47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
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总额 资金金额
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 广东富信科技
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 广东富信科技
产能扩建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富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50,290.88 30,757.47 30,757.47 -
根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
序 调整后投 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号 资总额 用状态日
总额 额
期
广东富信
容桂华口居委会华
科技股份
半导体热电 发路以东、昌业路
有限公司、
器件及系统 以南地块、
产业化升级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
热电器件
项目 (容桂)科苑三路
科技有限
公司
半导体热电 广东富信 容桂华口居委会华
能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以南地块
广东富信 容桂华口居委会华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有限公司 以南地块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50,290.88 44,331.32 30,757.47 - -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
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 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 累计投入 待支付
现金管 资金金额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 的款项
理收益 E=A-B-C+
总额 额A 金额 B C
净额 D D
半导体热电
器件及系统 2026 年 3
产业化升级 月 18 日
项目
半导体热电
整机产品产 15,905.68 11,372.27 9,250.76 91.94 608.43 2,638.00
月 18 日
能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 2026 年 3
设项目 月 18 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6,100.3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6,100.30 万元
注 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
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待支付的款项”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等,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最终以实际支付
金额为准。
注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节余金额,实际金额最终以募集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台热电整机应用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在关键工艺技术与高效生产装备方面持续投入
开发,配置了更加先进的研发设备及辅助仪器,进一步改善了研发环境。在募投项
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
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对各项资源进行
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因此募集资金形成节余。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约定的付款阶段,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尚未支付。募投项目结项后将由公司自有资金
支付项目尾款。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6,100.30
万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
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
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
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审
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
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节余募集
资金 6,100.30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富信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内部审
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TtiJS A A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