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后失效。
三、薪酬原则
确定薪酬标准。
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奖金。
四、薪酬标准
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具有不确定性。
具体拟定的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经理凌东胜,基本薪酬人民币 70.8 万元/年(含税)及 2026 年度的绩
效奖金;
副经理王明意,基本薪酬人民币 60 万元/年(含税)及 2026 年度的绩
效奖金;
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斌,基本薪酬人民币 60 万元/年(含
税)及 2026 年度的绩效奖金。
五、其他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
发放给个人。
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基本薪酬会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浮动扣款。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