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近期自查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情况,自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沐
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后,再次自查梳理后,发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 173 起,其中:(1)作为被告/被申请
人涉及案件共计 172 起,作为原告/申请人主动发起诉讼或仲裁 1 起;(2)劳动仲裁
案件共计 123 起,其他案件共计 50 起。
? 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情况,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再次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
? 对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次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
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面临的涉诉案件潜在偿付义务规模较大,已对公司整体资
产安全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进行计算(按照有关规定已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6),截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数量为 173 起,涉及金额合计约为 18,939.5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97%;据公司统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
司新增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其中:
(1)按照诉讼地位区分: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72 起,
涉及金额合计约为 18,798.71 万元;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
起,涉及金额合计约为 140.79 万元;(2)按照诉讼类型区分:劳动仲裁案件共计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本次披露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不存
在诉讼案件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附表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
序号 涉诉时间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审理机构 涉案金额(万元) 案件进展
(2025)赣 0123 蒙城繁枫真空科技
民初 1463 号 有限公司
(2025)赣 0123 安义县荣硕信供应 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内蒙
民初 3472 号 链管理有限公司 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苏 0411 常州通图机电科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
民初 13499 号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2026)沪 0112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 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江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
民初 2072 号 有限公司 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小计 13,377.08 -
(2025)内 0221 山东祥烁新型材料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民初 630 号 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2025)苏 0411 常州通图机电科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
民初 13504 号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小计 1,436.85 -
合计 18,939.50 -
【注:①本表“涉案金额”仅为法院民事裁定书或申请人起诉状中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
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②在本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本期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和执行完
毕等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以法院生
效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面临的涉诉案件潜在偿付义务规模较大,已对公司整
体资产安全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4),南昌中院对公
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
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存在营收不足 3 亿的重大退市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
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沐邦高科业绩预告中
公司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的重大
风险警示。
(四)公司存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沐邦高科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
经初步审核,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
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如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五)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3 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
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
公告 2025-080)。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5005 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
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先生立案(详见公告:2025-118)。
公司及廖志远、张忠安、汤晓春、张忠华、黄美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赣处罚字〔2026〕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涉及 2023 年及 2024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并对 2025
年期初数有一定影响,公司将尽快进行更正。同时,公司 2025 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
计且上年度内控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整改完成,公司退市风险尚未消除。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