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2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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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
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较上年同期增长6.04%,公司净资产171,66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
作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超过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意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
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
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
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方案未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
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适时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能
力,提高对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进一
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在决议有效期内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所涉及
的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有利
于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兼
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与规划,有利于
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幼美          周成柱          乐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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