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2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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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3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元,及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年利率 6%计算的利息 615.70 万元,及上海景峰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17.00
万元、鉴定费 21.70 万元]
损失及负担的费用计提预计负债、财务费用计入 2025 年度损益,公司已依法提
起再审申请,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终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情况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及
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沪
下简称“宝济药业”)与上海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丰建设”)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产业化中心建设及高端制剂
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案涉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
主要约定如下:
权转让给宝济药业并已办理完过户手续(其中未包含在建工程)。
议》约定,上海景峰应当向靖丰建设支付的工程款最终结算金额为 5,160 万元,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为 2,789.28 万元。
药业需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将该工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价。无论该评估价
大于或小于 5,160 万元,上海景峰同意宝济药业按评估价优先替上海景峰代偿
支付靖丰建设剩余的 2,789.28 万元工程款及其利息(利息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算至工程款全部支付为止,年利率 6%)。如评估价不足以支付该笔工程款和
利息时,则差额部分由上海景峰补足。
未全部支付完靖丰建设剩余工程款的,应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应付金额的千
分之一/日支付。
(2025)沪 0113 民初 960 号],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已受理靖丰建设与上海景峰、
景峰医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公告编号:2025-005)。
[(2025)沪 0113 民初 960 号],判决如下:
基数,按照年利率 6%为标准支付原告靖丰建设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
清之日止的利息;
带责任;
围内对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 50 号产业化中心建设及高端制剂生产线建设
项目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收取计 174,714 元,由原告靖丰建设负担 4,732 元,被告上海
景峰、宝济药业负担 169,982 元。鉴定费 434,025 元,由被告上海景峰、宝济
药业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随后上海景峰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申请,2025 年 9 月,上海二中院受理
上海景峰、宝济药业与靖丰建设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海景峰诉
讼请求如下:
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宝济药业支付生效判决应付的工程款及利息。
  (三)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上海景峰收到上海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沪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 169,982 元,由上诉人上海景峰、宝济药业各半负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
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已依据判决结果将赔偿损失及负担的费用计提预计负
债、财务费用计入 2025 年度损益,公司已依法提起再审申请,最终实际影响以
法院终审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沪 02 民终 11236 号]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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