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0.27 万股。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其摘要的议案》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的议案》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案》
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和获授激励工具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法定媒体上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115)。
过了《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
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公司已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
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
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A1 A2 A3 A4
第一个归 8.00 亿元≤a, 8.00 亿元, 7.20 亿元, a<6.60 亿元,
入(a)及 2023
属期 或 1.20 亿元≤b 或 1.00 亿元≤b 或 0.66 亿元≤b 且 b<0.66 亿元
年度营业利润(b)
<1.20 亿元 <1.00 亿元
第二个归 10.00 亿元≤a, 10.00 亿元, 8.40 亿元 a<7.80 亿元,
入(a)及 2024
属期 或 1.40 亿元≤b 或 1.10 亿元≤b ,或 0.78 亿元≤b 且 b<0.78 亿元
年度营业利润(b)
<1.40 亿元 <1.10 亿元
第三个归 12.00 亿元≤a, 12.00 亿元, 9.60 亿元, a<9.00 亿元,
入(a)及 2025
属期 或 1.60 亿元≤b 或 1.20 亿元≤b 或 0.90 亿元≤b 且 b<0.90 亿元
年度营业利润(b)
<1.60 亿元 <1.20 亿元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业绩考核
目标,因此公司董事会拟作废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27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已全部作废。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三超新材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