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12月、2025年3月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31
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金事宜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6.33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4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71.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928.9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642.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21〕第 332C0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6,098.63 万元
(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7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543.9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11.05 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824.07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395.96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
息扣除手续费形成账户余额补充流动资金 104.78 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入 日累计募集资金投 项目状态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
程项目
合计 98,600.00 38,642.57 36,098.63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历次延期情况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公告编号:2022-069)。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募投项目“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具体情况参见
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
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5年
(公告编号:2025-005)。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计划
投资募集资金5,854.9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已投入5,855.21万
元,累计投资进度为100.00%。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一期项目建设,
具备日处理能力为130吨/天的焚烧处置线1条,可实现焚烧处置4.29
万吨/年的焚烧处置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和募集资金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账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户余额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350220000013000126116 0.19
处置工程项目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尚未使用的利息收入净额 0.1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0.19 万
元。
五、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自2021年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扩
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并结合公司业务需要、上
游行业变动情况审慎合理规划并使用募集资金,目前,承诺募集资
金5,854.93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具备日处理能力为130吨/天的焚烧处置线1条,
可实现焚烧处置4.29万吨/年的焚烧处置能力。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市场周期性变动影响,公司上游客户固
废产生数量存在波动,同时基于固体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升级、废气
监测与排放等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对相关焚烧及环保设备的先进性
要求也愈加严格。
综上,结合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
需要等诸多因素,“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现有已建生产线产能已基本满足现有市场需求。经公司审
慎决策,决定终止“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并将剩余的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终止“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并将节余利息收
入净额0.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
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行业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已建成产能
情况及宏观环境、产业发展趋势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终止“扩建固体废物焚烧
处置工程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结合行
业需求情况、募投项目已建成产能情况及宏观环境、产业发展趋势
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和市场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经公司审慎分析,本次拟终止“扩建固体废
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
利益,“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现
有已建生产线产能已基本满足现有市场需求。本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超越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