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
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董事局会议,对
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4月至今任
璞钻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哲达人才有
限公司董事,自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任香港汇丰银行零售银行高级经理。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席会议1次;公司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4次;公司召开3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3次;公司召开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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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1次;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
会,本人亲自出席1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本人赞成本次会
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 议全部议案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福耀玻璃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部 2024 年
度工作总结》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
本人赞成本次会
议全部议案
议案》。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人赞成本次会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 议全部议案
案》
。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本人赞成本次会
会议,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全部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
本人赞成本次会
议全部议案
的有效性。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第四次
本人赞成本次会
议全部议案
于提名职工董事的议案》。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
本人赞成本次会
议全部议案
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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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
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福耀玻 本人赞成本次会
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环境、社会及管 议全部议案
治报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
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独
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 本人赞成本次会
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议全部议案
计的议案》
。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
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
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
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有
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一
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对与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在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该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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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
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
控制。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
事局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检讨<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有效性》,本人认为现行《董事
局成员多元化政策》是有效的,公司在设定董事局成员组合时,从多个方面考虑
董事局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
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职工董事的议案》,鉴
于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即将届满 6 年,刘京先生
已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或主任的相关职务的离任报告,离任后刘京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为
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提名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选举 LIU XIAOZHI(刘
小稚)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
同时增设职工董事。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张海燕女士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职工董事候选人,同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增
设职工董事后,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人数(三人)将低于董事局成员总人数的三
分之一,为此,公司拟增加一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选
举程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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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公司审计部总监曹
长青先生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审计部总监职务的离任报告,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拟向董事局提名丘永年先生为公司审计部总监,并提请公司
董事局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终身荣誉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性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申
请辞去董事长职务,但仍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本次提名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
事局提议委任曹德旺先生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四)与审计部及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结果沟通交流会,本人听取审计机构及审计部就2024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本人
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本人认为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沟通会议。会议报告了2025年度审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服务范围、服
务团队配置、服务时间安排、跨区域审计方案、重点审计领域等核心事项。本人
同意其工作安排,并与审计机构保持顺畅沟通。
(五)与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子公司情况等,增加对公司的深入了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
在重大决策前,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股东大会上,与投资者互动,分享观点并就其关心问题予以
回复,获得建议;关注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如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并积极
关注市场、股东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的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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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工作情况
时间 内容 工作天数
现场考察、调研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4天
合计 15天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
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本人
认为上述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
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于需经公司董事局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
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通过关注公司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对公
司的宣传和报导,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审计部总监、董事局秘书及其他相关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件进展。同时,本人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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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两次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会议,就审计服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等进行沟通,本人对2025年度审计结果不存在重大疑虑或需要进一步沟通
的情况。
(3)本人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监
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4)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提交的2025年度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
司、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福建
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建福耀
科技大学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本人认为,
(a)该等交易在公司的
日常业务中订立;
(b)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对本集团而言,该等
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条款;及(c)
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
股东的整体利益。
(5)本人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达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