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6-020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上海弘甲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汇
桥弘甲”)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和/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0.705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汇桥弘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桥弘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
减持期间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汇桥 集中 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弘甲 竞价 2026 年 3 月 16 日
合计 557,320 0.7054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送转的部分);②均价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汇桥 合计持有股份 557,320 0.7054 0 0
弘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7,320 0.7054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
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
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汇桥弘甲作为符合创
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
月的,1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和/或 2%。”
办法》《创投减持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过减持计划股份数量。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汇桥弘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