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佳华)
本人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始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
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发挥在
董事会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佳华,1989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现任深圳市好家庭集
团董事长,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个人委员、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副主席、
广东省体育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体育产业协会会长,深圳高层次
人才,第七届深圳市政协委员、科教卫体委副主任、中国科技大学深港校
友会会长、深圳黑龙江商会荣誉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
了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履职情况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
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通知本人并提
供足够的资料。本人会前深入研究议案材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问
题,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沟
通畅通。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
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
议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议 5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席
序号 会议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
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
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
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审核公司
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
分发表意见。
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监管机构的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
履职能力,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升维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
以及参与现场调研等机会,赴公司开展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同时,在日
常工作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实
际情况。
考察公司项目,并听取了关于存量物业销售等专项工作的汇报,深入了解
相关业务进展及面临的挑战。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支撑与服务,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保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发生任何妨碍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履职的情形。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202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
。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
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
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经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人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本人认真审查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等资料,未发现交易过程
存在不公平现象以及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
司办公场地需要,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利的,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
原则,在 2025 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司治
理。通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本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决策中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继续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监督,助力
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决策质量与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实现稳健、高质
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