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易岐筠)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
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易岐筠,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广东北电交换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
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官员、淡马锡控股公司投资总监,中金资本运营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星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
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员审议议案,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通过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审计部和证券部等部门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考核。2025 年,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 2024 年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5 年度考
核指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
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
一起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
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2025 年,本人共参加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5 次,审核
了 2024 年度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度 ESG 报告、公
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增资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事项。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
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事职权,积极并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相关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
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独立、公正、客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
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
(六)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走访子公司、审阅书面汇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内控制度执行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关注行业的发展变化,收集并反馈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信息,为董事会
的相关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进行了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
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
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项的讨论、决策,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有关规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易岐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