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基本信息
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数量为 36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 1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2,194.0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160.34 万元。
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
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
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司农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对公司
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广东司农按照工作进度,投入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
年报审计工作。
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
会委员对 2025 年度审计初步结果、财务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
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进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对公司审计
意见类型、已审财务报表进一步调整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所述事项
无异议。同日,2026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独立审计,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