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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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
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
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 176,778,134 股为基数
[注],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88,389,067.00 元;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因公司处于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
额可能产生相应变化,具体股本以届时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
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蔡宗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李明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Foster Chiang 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刘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郭莉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朱晓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宏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李莉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职务               报酬(含税)
    陈建成            副总经理                201.41
    徐可欣            财务总监                139.34
    钟柏安            董事会秘书                7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室、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编制了《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
  宸展光电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3,121.9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0,185.06 万元,所有项目均已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第四部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外币收支规模相应增长,原审议额度
已接近使用上限,随着近期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增强,为了进一步有效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降低汇兑损失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拟
新增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增加至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
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
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
出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3,033,440 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含发行前认
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或其他原因引起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
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
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2,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92,500.00         92,5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海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TES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实施,已
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
并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宸展光电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
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中集中管理,公司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终止发行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
方案有关的事项;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
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
机构聘用协议等;
件,并根据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并制作、修订、补充、签
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开立事宜及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验资手续,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
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6:00 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情况鉴证报告》;
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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