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6-005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良品铺子”)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363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
高度重视,将监管要求第一时间传达给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了解相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根据公告,2024 年 1 月,宁波汉意向云
南信托申请贷款 3 亿元,并质押公司股份 5,34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述债权全部转让给了国通信托。请公司:(1)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宁波汉意本次
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登记时间、质押融资用途、质权人权利
行使条件以及行权进展,以及质押股份是否涉及纠纷等;(2)结合前述逾期债
务的期限、债务本息总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偿还安排等情况,说明
上述质押股份的风险敞口,以及可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3)自查前
期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
及时、不准确情形。
回复: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简称“云南信托”)借款 3 笔 1 亿元,合计 3 亿元(如无特别指称,以下统称“债
务”),用于置换原有融资,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向云南信托质押其所持良品铺
子股份 3,750 万股,并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 8 月 2 日补充质押 750
万股、840 万股,累计质押良品铺子股份数量 5,340 万股。2025 年 1 月,宁波汉
意偿还 2,000 万元贷款本金,贷款本金余额变更为 2.8 亿元,前述债务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到期。
根据宁波汉意与云南信托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若宁波汉意出现未履行
到期支付义务等情形,且云南信托与宁波汉意未能就拟采取的计划或拟采取补救
措施达成一致意见的,云南信托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宁波汉意履行支付剩余全
部实现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的义务,宁波汉意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支付
的,云南信托有权行使质权。
申请执行。2025 年 2 月 12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分别向宁波汉意及保证
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以下义务:(1)履行(2025)厦鹭证执字第 1302
号、第 1303 号、第 1304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本案执行费。前述公证执行证书(2025)厦鹭证执
字第 1302 号、第 1303 号、第 1304 号确定的执行内容主要为:被申请执行人宁
波汉意应向申请执行人云南信托支付执行标的所列金额(包括债务本金余额及利
息等费用),共计约 280,597,777.78 元;云南信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宁
波汉意以其质押的良品铺子股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有权就上述质物折价或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申请执行人杨红春及其配偶潘梅红、杨银芬及其配偶
洪小霞、张国强及其配偶梅凤应在上述执行标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托”)签署《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将主债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剩余权利转移给
国通信托,同时,云南信托承诺协助国通信托推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就标
的股票收益权对应的执行案件下达执行裁定、变更国通信托为申请执行人,协助
国通信托推动司法执行程序;在国通信托未向云南信托书面通知解除股票质押合
同项下的质押股票的质押登记前,不得擅自解除相关质押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
出具《权利转移通知书》,通知内容是:云南信托与国通信托签署了转让协议,
云南信托将主债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剩余权利转移给国通信托,请宁波汉意及保证
人按照主债务合同的相关约定及时向国通信托履行相关义务。
按照协议约定,国通信托于 5 月 28 日支付了 80%的转让对价给云南信托;6
月 9 日支付了剩余 20%的转让对价给云南信托。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起,云南信
托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收益权对应的全部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转让给国通信
托。截至目前,前述被质押的 5,340 万股股份的质权人仍登记为云南信托,质权
人未发生变动。
人送达国通信托向该法院提交的三份《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国通信托申请
将三项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云南信托变更为国通信托。2025 年 7 月 29 日,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发出三份《执行裁定书》,变更国通信托为三项执行案
件的申请执行人。
件的债务自国通信托收到人民法院变更执行申请人的《执行裁定书》之日(即
届满 1 年之日(含该日)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提前到期之日到期;国通信托有权
宣布标的债权提前到期,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知内容为国通信托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宣布标的债权展期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提前到期。
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内容为: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执行通
知书后立即按照(2025)厦鹭证执字第 1302 号、第 1303 号、第 1304 号公证债
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以上执行通知书中的
执行标的金额如下:
单位:元
案号 公证债权文书编号 执行标的金额
(2026)鄂 0112 执恢 31 号 (2025)厦鹭证执字第 1302 号 93,539,260.00
(2026)鄂 0112 执恢 30 号 (2025)厦鹭证执字第 1303 号 93,529,258.89
(2026)鄂 0112 执恢 29 号 (2025)厦鹭证执字第 1304 号 93,529,258.89
合计 280,597,777.78
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质押股份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标记。除前述国通信托
申请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以外,质押股份不涉及其他纠纷。
(二)质押股份的风险敞口测算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除了前述 2.8 亿元债务外,宁波汉意还对国通信托承担 5,000 万元债务、对
中信银行承担 3,500 万元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8 月,宁波汉意向国通信托申请信托贷款 5,000 万元,并向国
通信托质押良品铺子股份 1,45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良
品铺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贷款用途为置换广发证券融资。2025 年 10 月 17 日,
宁波汉意收到国通信托送达的《提前还款通知函》,通知函的主要内容是信托委
托人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向国通信托发出书面指令,宣布全部贷款于 2025 年
款本金及利息。截至目前,国通信托尚未就该笔到期债务提起诉讼。
(2)2023 年 7 月,宁波汉意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 4,500 万元,质
押良品铺子股份 57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良品铺子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后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 8 月 2 日分别补充质押 110 万股、120 万股(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良品铺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8),累计质押 800 万股,该
笔债务于 2025 年 1 月到期。2025 年 6 月,宁波汉意偿还本金 1,000 万元,偿还
后贷款本金余额为 3,500 万元。截至目前,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尚未就该笔到期债
务提起诉讼。
(3)目前债务状态及股份质押情况
占其及一致
股东 质权 债权 债务本金 债务状 质押股数 占公司总
行动人所持
名称 方 人 (元) 态 (股) 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云南 国通
信托 信托
宁波 国通 国通
汉意 信托 信托
中信 中信
银行 银行
合计 365,000,000 / 75,900,000 49.52% 18.93%
宁波汉意优先争取采用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方式偿还债务,同时
与债权人国通信托积极沟通,争取再次就债务展期等事项达成和解。
单位:元
质押股份
公证债权文 * 质押股票市值超
执行标的金额 数量 股价 质押股票市值
书编号 出执行标的金额
(万股)
(2025)厦鹭
证执字第 93,539,260.00 1,780 12.00 213,600,000.00 120,060,740.00
(2025)厦鹭
证执字第 93,529,258.89 1,780 12.00 213,600,000.00 120,070,741.11
(2025)厦鹭
证执字第 93,529,258.89 1,780 12.00 213,600,000.00 120,070,741.11
合计 280,597,777.78 5,340 12.00 640,800,000.00 360,202,222.22
说明:1、上表中的股价采用的是良品铺子 2026 年 2 月 6 日的收盘价。2、执行标的金额除
债务本金外,还包括孳息,故会随债务时间延长而有所增加。
就本次涉及执行的 2.8 亿元债务,以良品铺子 2026 年 2 月 6 日的收盘价
执行标的相关债务,尚不存在风险敞口。若以出现风险敞口临界点(质押股份市
值等同于执行标的金额)测算,当股价低于 5.25 元/股时,则存在质押股份的风
险敞口。
如果宁波汉意不能与国通信托就债务展期和解,或者在展期内宁波汉意及其
一致行动人未能通过转让部分股份来偿还债务,在宁波汉意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的情况下,宁波汉意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可能导致宁波汉意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被动减少。以 2026 年 2 月 6 日良品铺子收盘价 12.00 元测
算,清偿执行标的 280,597,777.78 元需执行宁波汉意所持有的良品铺子股份数
量约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5.83%,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
从 38.22%降低至 32.39%,宁波汉意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执行价格低于 12.00
元,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若宁波汉意或实际控制人通过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偿还债务,则
将根据规则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前期信息披露自查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4.5.3,“法院裁决禁止转让其所持
股份,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
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当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照上述监管规则要求,公司梳理控股股东宁波汉意相关股份涉及质押的披
露情况如下:
(1)宁波汉意向中信银行质押股份融资
序 借款金额 数量
主体 类型 时间 质权人 披露时间 公告名称
号 (万元) (万股)
良品铺子关
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质
宁波 2023 年 7 2023 年 7
汉意 月 11 日 月 13 日
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良品铺子关
于控股股东
宁波 补充 2024 年 6 2024 年 6 部分股份质
汉意 质押 月 20 日 月 22 日 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良品铺子关
于控股股东
宁波 补充 2024 年 8 2024 年 8 部分股份质
汉意 质押 月2日 月6日 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合计 4,500 / / 800 / / /
注:上表中借款金额 4,500 万元当前的余额为 3,500 万元。
(2)宁波汉意向云南信托质押股份融资
序 借款金额 数量
主体 类型 时间 质权人 披露时间 公告名称
号 (万元) (万股)
良品铺子关
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质
宁波 2024 年 1 2024 年 1
汉意 月 11 日 月 13 日
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良品铺子关
于控股股东
宁波 补充 2024 年 6 2024 年 6 部分股份质
汉意 质押 月 20 日 月 22 日 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汉意 质押 月2日 月6日 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质
押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合计 30,000 / / 5,340 / / /
注:上表中借款金额 3 亿元当前的余额为 2.8 亿元。
云南信托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函告宁波汉意,其已将主债务合同项下的全部
剩余权利转移给国通信托。截至目前,被质押的 5,340 万股股份未办理质权变更
手续。宁波汉意未将此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3)宁波汉意向国通信托质押股份融资
序 借款金额 数量
主体 类型 时间 质权人 披露时间 公告名称
号 (万元) (万股)
宁波 解除 2025 年 8 良品铺子关
/ -1,450 广发证券
汉意 质押 月 11 日 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解
宁波 2025 年 8 月 14 日
汉意 月 12 日
告 编 号 :
合计 5,000 / / 1,450 / /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良品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7,59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云南信托累计质押 5,340 万股;向国通信托累计质押 1,450 万股。控股股东宁波
汉意对上述质押情况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序
主体 类型 时间 数量(股) 披露时间 公告名称
号
良品铺子关于控股股东
宁波汉 司法冻 2025 年 7 2025 年 7 月
意 结 月 17 日 18 日
告编号:2025-029)
意 法冻结 月6日 8日 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标
/标记 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累计冻结 / 2,090,584 /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累计被司法冻结
股东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对上述司法冻结、标记及解除司法冻结、
标记情况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尚不涉
及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
险。
控股股东宁波汉意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函告公司,其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良品铺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综上所述,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前期对其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
记以及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情形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
披露事项和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情形。
二、关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根据公告,宁波汉意持有的被质押的公司
股份如被强制执行,将导致宁波汉意持有的公司权益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宁波
汉意所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3%,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
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2%。请公司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债务情况、所涉诉讼仲裁、资产质押冻结等情况,充分评估并说明其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因偿还债务导致质押平仓、司法拍卖等风险,公司控制权是
否存在变更或不稳定的风险。
回复: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与资产状况
目前宁波汉意整体债务状态及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其及一致
股东 质权 债权 债务本金 债务状 质押股数 占公司总
行动人所持
名称 方 人 (元) 态 (股) 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云南 国通
信托 信托
宁波 国通 国通
汉意 信托 信托
中信 中信
银行 银行
合计 365,000,000 / 75,900,000 49.52% 18.93%
除上述融资质押的股权外,宁波汉意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 2,090,584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 1.48%,占公司总股本的
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良品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
况如下:
所持公司
占其持股 占公司总
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冻结类型 数量(股)
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质押 53,400,000 37.80% 13.32%
质押 8,000,000 5.66% 2.00%
宁波汉意 141,287,094 35.23%
质押 14,500,000 10.26% 3.62%
司法 2,090,584 1.48% 0.52%
良品投资 11,970,120 2.99% / / / /
合计 153,257,214 38.22% / 77,990,584 50.89% 19.45%
(二)质押平仓、司法拍卖及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更或不稳定的风险评
估
如前述评估,就本次执行通知书涉及的宁波汉意对国通信托的 2.8 亿元债务
而言,如果宁波汉意能够与国通信托就债务展期等达成和解,则该事项不会影响
控股股东的地位。
如果宁波汉意不能与国通信托达成债务展期和解,或者在展期内宁波汉意及
其一致行动人未能通过转让部分股份来偿还债务,在宁波汉意无其他财产可供执
行的情况下,宁波汉意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导致宁波汉意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被动减少,减少幅度主要根据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而定。
就宁波汉意全部逾期债务 3.65 亿元而言,若宁波汉意持有的公司股份出现
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则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降
低。
三、请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杨红春、杨银芬、张国强审慎
评估公司股权质押及债务逾期可能引发的公司控制权不稳定风险,加强与质权
人及相关方沟通协商,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如相关股
东所持公司股份后续发生司法执行等事项,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
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宁波汉意在收到法院恢复执行通知书后立即与债权人国通信托进行了沟通
协商,争取早日化解债务,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和上市公司的稳定。宁波汉意还
将继续与债权人及其出资人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达成债务展期和解,避免上市公
司股份被强制执行。
同时,公司已提示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实际控制人杨红春先生、杨银芬先生、
张国强先生,将来若宁波汉意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司法执行等事项,应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宁波汉意已回函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则要求,及时将相关
情况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依法合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舆情及媒体报道,及时回
应市场关切,做好投资者沟通。
回复:
公司已将《工作函》下发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会监管要求。在控股
股东面临偿债风险时,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坚持以公司经营为本、以
稳定为先,通过治理强化、团队稳定、业务延续、风险管控、内外沟通、合规披
露等多维度措施,确保公司业务不受股东层面风险冲击,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
持续经营能力与市场信心。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免因股东层面的事项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排投融资活动,防范流动性风险。
大客户、供应商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及时回应投资者与媒体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运作、披露公司重大事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市场恐慌。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