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6 证券简称:科马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2,09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92.7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16.80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775.92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70.48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
截至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人民币 1,002.46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
汇会鉴[2026]第 1079 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厂区整体规划及人员布局合理性,经审慎评估,拟
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
瑞阳大道 312 号”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北路 155 号”。
本次变更有助于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除实
施地点调整外,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保持
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决议》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