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
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
金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4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
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30,000 万元。以上金融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
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具体内
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宝科技”)
的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铝宝科技于 2026 年 03 月 16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字(2026)
第 0010 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兴业银行向铝宝科技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的额度授信。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步与兴业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
(保证)字(2026)第 0010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 2026 年 03 月 16 日至
编号为兴银深高新区授信字(2026)第 0010 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分
合同”,兴业银行与铝宝科技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
他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兴业银行对铝
宝科技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为铝宝科技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
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铝宝科技拒付、兴业银行垫款等行为而
发生的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铝宝科技的其他股东未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铝宝科技的基本情况
脑配件、精密仪器设备、冲压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强瑞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强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000.00 100.00
间的用工纠纷事项,冻结铝宝科技人民币 5.65 万元财产。出现该事项系广州与
东莞法院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所致,目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在履行撤
销对铝宝科技财产冻结的程序,预计将于近日解除对相关财产的冻结。因法院之
间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铝宝科技少量财产被冻结,不构成铝宝科技失信行为,铝
宝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033.12 33,117.67
负债总额 21,216.51 25,703.10
净资产 4,816.61 7,414.57
营业收入 33,534.29 38,569.97
利润总额 700.10 3,046.20
净利润 503.55 2,597.96
四、额度授信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额度授信的主要内容
兑汇票、信用证及押汇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30,000,000.00 元。
字(2026)第 0010 号的《额度授信合同》。
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分合同”,兴业银行与铝宝科技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
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
额度起算前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为铝宝科技办理的贸易融
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铝宝科技拒付、
兴业银行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兴业银行对铝宝科技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
一部分。
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
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主要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受其自身融资时签订的合同条
款的限制等原因。
铝宝科技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
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
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是由于铝宝科技近期发展情况较好,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快
速增加。铝宝科技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0 元;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2,000 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